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6.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宿舍楼楼内设置铁栅栏分隔男女宿区,不能双向疏散或疏散楼梯数量减少。在疏散通道上私自设置铁栅栏门,影响疏散逃生的。
7.医院病房、养老院老年人休息室是否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场所,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8.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电源火源管理使用不规范
1.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2.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4.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楼道内、门厅内)放或充电。
5.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五)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1.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2.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3.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损毁
1.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2.动火厨房未采用防火门或防火窗与用餐区域分隔。
(七)消防设施设备损毁或瘫痪
1.灭火器、灭火毯等基本灭火器材配备数量不足。
2.人为关闭供水管道,导致消火栓、喷淋管网无水或压力不足。
3.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未进行有效维护检测,长期带病运行。
4.消防设施被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八)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2.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4.擅自改变场所使用性质,如在建筑内增加安装冷库、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
三、整治要求
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组织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电气燃气检查、一次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以上活动均应记录、存档、备查。凡发现存在违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并视情况将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通告。
建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