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乡:学习宣传《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树立文明和谐乡风
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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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文明意识,自觉践行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和谐乡风,建平县白山乡多举措开展学习宣传《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
白山乡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明确要求,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和加强群众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落实。
以《条例》内容为基础,开展了《学习文明促进条例做文明有礼朝阳人》主题活动,重点围绕公共秩序、爱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家庭等方面内容进行宣讲学习,引导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做文明观念和行为的维护者、实践者、传播者。
运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条例》,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印制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大力普及《条例》内容,发放文明条例宣传页,积极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提高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倡导大家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自觉养成文明习惯,营造了“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