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报名公告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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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建平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位于红山新城幸福小区南侧,1栋9层电梯住宅楼120套,精装修,套型面积51.68-56.66平方米。

 

二、报名地点

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四段23号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

 

三、报名起止日期为: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31日(节假日休息)

 

四、出租价格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价格为:房租6.5元/㎡∕月;物业费0.50元∕㎡∕月 ;电梯费500元∕户∕年;地下仓房300元∕个∕年。

 

五、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在建平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2022年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居民户口,并且是低保户的家庭和人员;(递交材料为:低保证、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婚姻情况资料)

(二)具有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居民户口,并且是二级残以上(含二级)的家庭和人员;(递交材料为:残疾证、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婚姻情况资料)

(三)毕业后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其中企事业单位需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递交材料为:就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票据、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婚姻情况资料)

(四)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并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本县或外来务工无住房人员;(递交材料为:就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票据、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婚姻情况资料)

(五)经招商引资来我县发展建设的域外企业工作人员,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居住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军人优抚对象,全国英模,伤残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递交材料为:招商引资证明文件、劳动合同、优抚、英模、二等功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婚姻情况资料)

(六)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新市民,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行业职工;(递交材料为:就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票据、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婚姻情况资料)

(七)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工作一年以上,经居民选举产生的社区工作人员;(递交材料为:街道出具的工作证明、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婚姻情况资料)

(八)经县政府批准配租的其他群体或家庭。

 

六、举报电话

县纪委举报电话:0421-7812653

住建局举报电话:0421-7829918

 

 

建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