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禁毒教育“零距离”

2024-06-27
浏览量:0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县法院依法对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县人大代表、街道司法所干部、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和县职教中心在校生等40余人走进法庭,旁听案件庭审,感受身边真实案例,“零距离”接受禁毒法治教育。

 

 

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被告人杨某在自家种植罂粟。同年7月罂粟成熟后,杨某收取罂粟汁液制成大烟膏,自己服用并向他人贩卖。2024年1月,被告人杨某在其家中被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到案,民警在其家中查获并扣押毒品鸦片1.754克、罂粟壳84.64克、罂粟种子15.938克。2024年3月,民警再次对杨某家进行搜查,查获并扣押罂粟种子62.778克。根据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县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向杨某追缴违法所得700元,上缴国库。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次经过严谨有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节奏流畅、程序严谨。庭上,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认识到了毒品带来的危害。

 

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全神贯注、认真观摩,近距离感受到了庭审的严肃与庄重。

 

县职教中心学生:第一次观摩庭审,不仅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更增强了我们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我们要把这次观摩的经历告诉更多的人,坚决抵制毒品。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县法院通过公开审理本案,不仅对毒品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也向社会各界展示了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马丽杰 王涵  责任编辑/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