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村级合同电子化管理工作的公告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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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村级合同管理,适应数字化办公需求,有效预防合同纠纷,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请广大村民将与村集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上报至本村进行登记,全部纳入合同集中式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1.资源类合同: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资源性资产,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承包 、流转、入股等合同(不包括:辽宁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

2.资产类合同: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设备设施、无形资产、集体投资兴办企业等资产的承包、租赁、投资等合同。

3.资金类合同:指农村集体货币资金借贷、投资等合同。

4.建筑工程类合同:指建筑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其他类合同:指抵押合同等不属于上述四类合同的其他合同。

 

二、登记原则及相关要求

1.登记原则

村民将持有的与村集体签订的上述合同(合法有效未到期),从即日起至7月15日前到本村进行登记,并上报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由村负责复印)。

2.相关要求

村里将收集到的各类合同,经村、乡镇场街严格把关确认后,录入档案管理系统,作为合同有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录入系统的合同要及时向合同持有人做好解释说明,合同持有人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监督电话及地址

电话:0421-7812195

地址:建平县农业农村局(建平县京沈路三段181号)

 

特此公告。

 

 

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