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
今年12月2日是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县交警大队围绕“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主题,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开展预热活动,全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县交警大队聚焦宣传主题,联合摩托车、电动车销售车行,通过发放宣传气球、宣传单、宣传册、安全头盔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拉家常”“谈安全”;聚焦秋冬季突出交通安全风险,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详细讲述不佩戴头盔、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重点讲解安全头盔的选择及正确佩戴方法,呼吁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同时,向外卖骑手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行时拨打手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严格做到无牌不上路、无证不驾驶、不超速抢行、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不横穿马路,平安文明出行,并建议外卖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做好教育培训,对公司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提升外卖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美团外卖骑手:在驾驶电动车送餐过程中,我们会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送餐、文明出行。
县交警大队还积极发挥外卖骑手的志愿力量,在重要交通路口、商超开展“黄气球”文明劝导宣传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快走、共和谐”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将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融于心、践于行。
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 王鹤霖:我们将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持续开展系列交通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效果,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确保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记者:马丽杰 梁振宇
摄影:马丽杰
编辑:刘艳丽 张亚丽
制作:王晓娜